6000 多首歌在 KTV 被下架,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KTV 下架 6000 多首歌」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原因是下架的歌曲中不乏陈奕迅的《十年》、张惠妹的《听海》、邓紫棋的《泡沫》等热门曲目。
事情的起因源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的一则公告,要求所有 VOD 设备生产厂商及入会的卡拉 OK 歌厅在 10 月 31 日前删除 6000 多首侵权音乐作品。
音集协是我国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简单来说,就是代表音乐作品权利人向 KTV 经营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的机构。
目前已经加入音集协的版权方包括国际三大唱片公司环球、索尼、华纳,海外主要唱片公司滚石、福茂、华研、相信、杰威尔等,内地本土主要唱片公司中唱、太合、摩登天空、华谊、鸟人、正大等三百余家中外音乐公司。
(部分下架曲目)
此外,这 6000 多首歌曲除了少数流行曲目外,大多属于年代久远的作品,点击率不高,而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多达十五万首,因此删除的 6000 多首对 KTV 曲库影响有限。
KTV 版权费那些事
音乐作品的保护之路一直十分艰难,KTV 更是一度被视为侵权的「重灾区」,前些年有关 KTV 版权收费的争议也曾闹得沸沸扬扬。
▲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最初 KTV 经营者只需要购买向 VOD 厂商(卡拉 OK 设备供应商)购买设备并支付少量的维护费,即可获得大量歌曲。然而,这种局面在 2006 年被国家版权局一纸公告打破。
该年年底,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布 12 元/天/包房的卡拉 OK 版权收费标准,收费方为中国音像协会,从 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征收。
无端端多了一大笔支出,国家版权局和音像协会的做法自然遭遇到 KTV 行业的强烈反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作为收费主体的合法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打包收费」是否公平等问题遭到质疑。
对此,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表示不予接受,协会下属的 100 余家 KTV 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版权费。上海、深圳等地也均表示反对。
但在版权付费的大势下,不管 KTV 经营者有多么不乐意,近乎免费使用歌曲的好日子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成本上涨,部分商家开始将版权费转嫁给了消费者,例如湖南长沙的 KTV 就曾被媒体曝光存在向消费者收取 5 元版权费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数额不菲的版权费能否最终交到权利人手中,亦是人们关注的话题。KTV 版权费收取初期,其分配不够方案、公开,都遭到不少诟病。2009 年,央视就曾质疑过音集协的版权费去向,称该协会 2007 年以来已收取了 8000 万版权费,却没有创作者或公司收到过分成,且音集协高达 50% 的管理费也被指偏高。
▲ 图片来自:音集协
近几年随着制度的完善,音集协在版权分配方面的透明度有所提高。
根据官网的公告,2016 年该协的 KTV 版权费收入为 1.6446 亿元,扣除管理费、税费等各项费用后,可用于分配的收入为 54%,分配的原则包括内地和海外会员比例、歌曲点击率、歌曲数量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