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新政的影响会是?
在上周末的时候,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因为其颇具争议,有人将该《意见稿》戏谑为 “防剁手大礼包”,并吐槽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剁手啦”。
简单来说,第十六条规定的争议点在于:支付机构给个人消费类账户开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支付机构给个人开的是有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这里的机构指税务、工商、银行、公安等能证明用户身份的机构。有人打趣道:得集齐五个机构证明才能发红包。
引发争议的 “第二十八条” 的具体内容为: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 5000 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 1000 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这个政策最直接影响的便是支付机构们。互联网出身的支付机构,都深谙互联网吸引用户之道:简化注册流程、降低进入门槛、支付便捷流程。由此,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聚集了大量用户,并乐意使用两者进行结算支付。这也客观上促进了电子商务以及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在新政策下,原本简化的新用户注册流程被迫变得复杂,对于用户而言,由于新政策,今后用户开设这样的支付账户的过程会复杂很多,可能需要提供学历证明、户口、纳税证明等,以证明 “你是你”。支付机构的新注册用户势必减少,流动资金也肯定会受影响。由此带来对于用户个人、电子商务甚至互联网行业的连锁反应显而易见。
(如果经常去银行,对这样的场景应该不会陌生)
即使经历复杂的流程,用户开好了账户。假如他在网上闲逛时,看上了售价 5299 元的一款手机。购买的时候,他的支付账户一日最多只能支付 5000 元。其余的 299 元,就得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并且,由于此处的 299 元金额高于 200 元,所以用户很有可能还得登录银行网银验证。嗯,短信验证和大部分银行移动端 App 的用户体验…… 哦,你没法评价一个压根儿就不存在的东西。
受到新政策影响的还有银行。和那些支付机构本身就出身于互联网企业、成长于互联网大背景下不同,在新政策下,又将担负起付款大任务的银行们,其自身的互联网基因并不明显。之前由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负担了很大一部分的网络购物支付任务,所以银行移动端 App 的糟糕体验对用户的影响并不大。而该《意见稿》的新要求下,银行也许会发力移动端 App 以提高体验。嗯,“也许会发力”。
写在最后
央行此次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从条款设置来看,保护用户账户安全是其目的,至少也是目的之一。以前看过一个调查 “你最反感的一句话哪句”,“都是为你好” 排名居高不下。但,央行这样的强制规定,不如把账户安全和支付便捷的取舍问题交还给用户自行决定。
当然,这是《意见征集稿》,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公布了央行征求意见方式:
8 月 2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 32 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联系人:左宇峰 邮政编码:100800
题图来自:站酷海洛创意
插图来自:hk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