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对待 Uber 的态度,比欧洲要 “开明” 得多?
一天,两则新闻,一则是中国在研究 Uber,一则是欧洲在研究 Uber。他们都在研究些什么?
中国打算先 “抓老鼠”
昨天下午五点,财新网发布了一则新闻,大体说的是交通部与 Uber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大概内容是说双方将在 “互联网+交通” 方面展开沟通和合作。有耐心的话,不妨看看财经网发布的官方新闻。
这里想探讨的是中国与欧洲对待 Uber 态度的差异以及背后的原因,那么要看出中国政府的态度,只需要抓住 “合作” 二字即可。既然是研究如何合作,大前提就是中国政府支持 Uber 在国内发展。前不久上海交通委已经开始研究专车的合法化路线,今天的这一幕并不令人意外。这也离不开 Uber 在中国的诸多努力,天时地利人和,Uber 都占了。
天时,即 Uber 进入中国的时机很妙,刚好赶在 “互联网+” 这一国家战略的大发展之际;
地利,即 UBer 入华恰好赶上了共享打车的快速发展期,市场格局未定,市场空间不小;
人和,即 Uber 在中国的许多动作都展示出 “懂中国”的一面,可谓八面玲珑。
欧洲拿 Uber 很是头疼
不约而同,欧洲也研究起了 Uber,但态度与我国不太一样。路透社放出了一则新闻,标题为 《管还是不管?欧盟启动关于 Uber 的研究》,文中提到:
三位相关人士透露,今年 9 月,比利时布鲁塞尔将启动一个关于 Uber 的研究,旨在解决这家美国公司与传统出租车之间的法律纠纷。
从 “管与不管” 就能看出,欧洲这次研究的焦点是 Uber 的法律身份,它到底是一家交通公司还是一个互联网平台?
Uber 当然说自己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因为它自己并不拥有车辆,只是提供了一个连接乘客与司机的平台。这种定位无论是从落地的商业运作角度,还是从资本市场认可度的角度,都对 Uber 更为有利。如果最终判定 Uber 是一家交通公司,那么他们在本已是禁令重重的欧洲的前进脚步将会更加艰难,估值也将应声下跌。
虽然共享经济不算新,但 Uber 对交通市场的搅局对存在几十年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如何监管、如何收税都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更麻烦的是,此前欧洲各成员国家对于出租车和打车服务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这次研究也将确定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个欧盟范围的共同法律框架。
在西方国家,立法是个漫长的过程,但监管不能长期缺位。
图:欧洲的士司机为抗议 Uber 封路
所以法院也没闲着,欧盟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关于 Uber 法律身份的案件,与布鲁塞尔的研究同时进行。无论结果如何,判决结果都将成为该领域的司法先例,指导此后的类似案件的审理。据路透社消息,这个判决很可能在明年六月做出。布鲁塞尔的研究就慢慢等吧。
中国与欧洲都在研究 Uber,前者是研究如何合作,后者是研究该不该管,为何两地有如此不同的态度?原因有三:
政治环境不同。欧洲出租车司机群体有着更强的话语权,因此当局的政治压力更大;
法制环境不同。同样是模糊的法律身份,中国的态度更像是 “黑猫白猫抓到老鼠是好猫”,而欧洲的态度是 “让我们好好研究一下”;
文化背景不同。一个是建立在讲究和谐的儒家文化上的社会,一个是建立在希腊辩论赛上的社会,后者自然要纠结得多。
很难说谁的做法更加正确,两地当局只是基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做出了最合理的应对。共同的底线是:
人们都需要打到车,但更需要政府来确保这种新交通的安全。
题图:彭博社
插图:p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