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自己的公司不一定是个好选择
社会化内容推荐服务 StumbleUpon 最近宣布 拥有 2 千万名用户,用户推荐文章的数量突破 10 亿。在今年夏天,StumbleUpon 的流量曾经超越 Facebook。
以下是网站的发展曲线,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
然而,StumbleUpon 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07 年,公司的创始人 Garrett Camp 以及其他三个曾把它卖给 Ebay,但是在 2 年后,他们又从 Ebay 手中把公司买回来。昨天 Camp 为《纽约时报》撰文一篇,谈及他的这段经历:
我们在 2001 年 10 月成立公司,11 月 5 日想到网站名字。我们在 2002 年完成网站原型,然后我一直做兼职直到 2005 年我与天使投资人相遇,他愿意为网站提供资金。
然后公司开始腾飞。到 2006 年我移居到旧金山,靠近创业火热的地方。不久之后,我们就接到各种收购要约。Ebay 出价很高,于是 2007 年我们同意了收购。然而两年后,为了拥有完全的控制权,我们联合一些投资人,把公司买回来。
在文末,他给创业者一个建议:
如果新创公司的创始人考虑出售公司,我要建议他们要综合考虑。买家能否提供一些你现在无法企及的东西,像某种技术?能否让你的人生更容易?你是否寻求改变?事物是会改变的,因此你得做好准备。我花几个月才能作出决定。
新创公司在被大公司收购后,发展往往未必顺利。比如 Delicious,自从被雅虎(Yahoo)收购后,发展陷入停滞,反而卖给 YouTube 创始人陈士骏后,网站重新焕发生机。
卖掉自己的公司,不一定是个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