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这次有点 “刚”,就自动驾驶技术跟车管所怼上了
最近,Uber 与加利福尼亚车管局(DMV)的矛盾已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了。
上周五,Uber 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们不会去申请 DMV 许可证以测试所谓的自动驾驶车辆,但他们仍然会继续开展自动驾驶车辆的载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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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高级技术集团副总裁安东尼·莱万多斯基 (Anthony Levandowski) 在电话会议上说:“我们非常不同意加利福尼亚汽车部对现有法规的法律解释。”
他认为 Uber 目前的技术更类似于特斯拉上所采用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只不过 Uber 的自动驾驶技术是以软件形式呈现。
双方的争议始于上周三。当时 Uber 宣布其车队增加了一批自动驾驶车辆。不过,这些车辆并非无人驾驶,每辆汽车都安排了一名工程师在驾驶座上准备随时接管。乘客在打到自动驾驶汽车时,会事先接到通知,乘客有权接受或拒绝。
然而,加州 DMV 宣称 Uber 并未提交正式的自动驾驶车辆上路许可。周三当晚,该部门对 Uber 下达通知,要么申请许可证,要么停止运营。
Uber 却坚持认为他们并不需要许可证。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他们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直会有工程师位于驾驶座上随时待命;其次,Uber 提出,加州的法律对于自动车辆的定义是 “没有主动物理控制” 的车辆,这一定义过于模糊。
“当一辆车从非自动到自动,这其中没有一个清楚的表述,” 莱万多斯基如是说道,“我们不是要挑事,而是要做正确的事。我们认为将这一技术带到加州就是正确的事。”
莱万多斯基强调,Uber 目前的技术并非与特斯拉的 Autopilot 截然不同,“这种技术今天在湾区数千辆车上都是随处可见的,但根本没有任何 DMV 许可证。”
“我们不是在钻法律的漏洞,” 在他看来,DMV 是在 “用同一规则来规范不同类型技术的应用,这是不合适的”。
至于 Uber 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获得 DMV 许可证,莱万多斯基的答案很简单,加州的法律不适用于软件公司:
“就好比你是在开车,为什么需要钓鱼或者狩猎许可证……这不是支付 100 美元费用的问题,它就是不适用于我们。”
“我们希望确保不适用于技术的规则不会被强制执行。”
(加州检查长卡拉马‧哈里斯给 Uber 的信件)
不过,DMV 的态度也很是强硬,在 Uber 召开发布会不久,他们以加州检查长卡拉马‧哈里斯(Kamala Harris)的一封信作为回应,哈里斯在信中要求 Uber:
“在 Uber 遵守所有适用条款和规章之前,请立即从州际公路上移除其 ‘自动驾驶’ 车辆”。若 Uber 不能如其它 20 家公司一样申请许可,州政府将会把其自动驾驶车辆从加州的道路上清除。此外,总检察长将寻求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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