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共享单车管理条例发布,乱停车也算违法了
3 月 3 日,成都市正式发布全国首个 《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市民的规范管理条例中,《试行意见》明确表示了市民必须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规范停放。
1.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应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应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3.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可算终于把违规停放的锅从共享单车身上卸下来还给市民了。
2 月 28 日,网上曝出上海 5000 辆共享单车被黄浦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扣于停车场。3 月 3 日,黄埔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早在一两月前就已经召集各大共享单车公司协商过管理问题,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无奈之下只能采取强制措施。
(图自:视觉中国)
1 月 17 日,深圳福田赤尾村的共享单车也曾被村保安集中运出,在大树下堆积如山。
(图自:财新网)
而除了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还有用户私自上锁、贴推广二维码等问题。
在爱范儿官博的爱范夜谈栏目中,有粉丝在评论中表示:
别寄希望于 “素质素质”,把制度健全吧,违规直接按制度进行处理。发达国家很多地方看似是民众所谓的 “素质高”,其实不都是制度到位了,民众不敢随便违背规矩,然后就慢慢都守规矩了。
的确,在犯罪学的理性选择理论中,当犯罪可获得的利益大于风险加成本时,罪犯则倾向犯罪。同理,当共享单车能带给人们便利,而破坏其「共享」的规则却不需要付出成本时,单靠道德约束是无法阻挡人们为了一己私利或贪图方便去违规操作的。
大凡新生产业,总是要经历一番混乱之后才会逐渐趋于规范化,共享单车也是如此。
目前已经有多个城市开始在规范共享单车方面采取措施了。
12 月 27 日,深圳已出台《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上海也将出台《上海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
而成都,则相对走得更快了一步。
相信相关管理条例出台后,现有的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或多或少能得到相应的规范和改善。
但对于「贴了二维码就跑」、「偷偷把车藏在小树丛」这类违规行为,目前似乎还没能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