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针对魅族,我是说在座的大公司……
带有副屏的 PRO 7 让魅族出尽了风头,但 PRO 7 的广告却让魅族丢脸丢大发了。
7 月 27 日,魅族旗下的 “笔戈科技” 发布了一则 PRO 7 的漫画广告, 条漫的形式加上颇具创意的故事情节搏得了不少好评。
(许先哲长微博节选)
然而,很快就有不少网友发现,这漫画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大批闻风赶来 “观光” 的网友指出,这则广告与跟许先哲的作品《镖人》如出一辙,但是画面要却要粗糙得多,怀疑是抄袭行为。
7 月 31 日晚,《镖人》作者许先哲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相关对比图和声明,直斥魅族 PRO 7 的广告抄袭了他的作品,而且更令他生气的是,魅族的这则广告——“抄得特别不好”,纯粹是 “直接叠上去描图”。
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了,许先哲还特意帮魅族重新绘制了一则条漫,表示免费授权给魅族使用,只求把原广告撤下。
证据确凿,魅族也只得出来道歉了,但也要尽可能地撇清关系。
先是把广告的创作者朱八贱推了出来,后者在今天凌晨发表了道歉声明,承认了抄袭的事实,表示自己就是将《镖人》的漫画进行了 “提取和绘图”,末了一再强调,魅族方面事先对他的抄袭行为并不知情,是他个人原因造成了恶劣影响,给 “原创” 丢脸了。
关注爱范儿微信号 ifanr,回复「漫画」可前往许先哲个人作品主页,支持他的原创作品。
4 分钟后,笔戈科技转发了该声明,道歉之余也不忘甩锅:
漫画是请合作伙伴画的。
魅族的市场总监张佳(@盖文张)已经在微博上表示他们将与许先哲尽快协商解决方案,但转发了广告的魅族官方微博,截至发稿时还未就此事作出相关回应。
不少网友在笔戈科技的微博下留言,质问为何魅族不出面道歉,得到的解释是本次广告是由笔戈科技发出的,是他们审核不力造成,大有 “这锅我背定了” 的架势。
诚然,此事主要责任在于漫画供应商,魅族方面只能说是把关不严,毕竟漫画这类作品查重的难度不小。但作为一家知名厂商,出现这样的重大事故,显然不是简单把锅甩给供应商就能了事的,而这背后可能还与魅族近期的人事动荡有关。
爱范儿(微信号 ifanr)曾在《【爆料】前 “华为爵士” 挤开李楠,这只是魅族剧变的序曲而已》(回复「魅族」可查看原文)中指出,魅族与魅蓝分家、以及员工的持股形式的变动,导致了魅族基层员工人心离异。而这次的抄袭事件,也是处于新老员工交接阶段的魅族,在工作流程中出现错漏的体现。
总之,事虽不是魅族惹的,但广告是魅族发的,因此官方迟迟不表态未免让人觉得诚意不足。
侵权这件事,魅族不是第一个
许先哲在声明中写道:
身为一个漫画创作者,并非不知道大环境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侵权事件也是天天都在发生。
此话不假,而且似乎越是大公司,越不怎么爱惜羽毛,在抄袭或者说侵权这件事上可谓前赴后继,花样百出。
科技圈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对于各种外观雷同的手机、象素级别抄袭的官网和宣传图,我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了。虽说这些只是打打擦边球,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除了抄袭侵权外,盗图侵权也不在少数。去年华为同样因为 “借用” 了别人家的作品,把自己的脸都打肿了。
(左为华为官博文章,右为原文)
在华为官微发布的一篇介绍 P9 拍照功能的文章中,出现了几张所谓的 P9 输出的 RAW 样张。只能说撰写文章的人太不走心了,人家魅族好歹还是将原作品进行了改动,华为却是将别人的摄影作品原封不动地照搬过来了。于是很快被扒出这些照片其实是由佳能 5D3 单反和小米手机 3 所摄,出自摄影师庞彦卓之手,这就非常尴尬了……
华为也进行了道歉,当然,锅还是要找人背的。对于样张的事,华为解释说原文来自华为用户发表在 “花粉” 论坛的文章,微博运营人员未经证实就直接转发,才导致出现样张作假事件,做法竟然与魅族惊人的一致。
锅可以甩,但用户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任凭你再如何撇清关系,用户永远只会觉得 P9 样张造假的是华为、抄袭《镖人》条漫的是魅族,谁会关心这背后是哪位用户发的帖、哪位漫画作者昧了良心呢?
不过,外国的月亮也不一定就比国内的圆,就连号称 “不作恶” 的 Google,抄袭起来也是连自己都怕。
稍微有点网龄的用户可能还记得十年前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 “Google 拼音与搜狗拼音词库抄袭大战”。在 Google 输入法发布不久后,就被发现词库中出现了包括数位搜狗员工名字在内的生僻词组和错词。
(图片来自:网易)
随后搜狐方面发表了公开声明,要求 Google 赔礼道歉。后者迅速作出回应,承认 “词库在试验阶段确实包含了一些非 Google 的数据源”,表示 “愿意直面自己的问题”。
尽管如此,Google 中国还是刻意回避了 “盗用” 的事实,而且还是在媒体和用户的声讨之下,后来才又发表声明正式向搜狐道歉。
而在时尚圈,知识产权的保护恐怕是一件更困难的事,毕竟各大品牌动不动就可以来个 “致敬”。不过香奈尔还是在这件事上栽了跟头。
(左为 Mati Ventrillon 作品,图片来自:Dazed)
事情的起因是一件毛衣。2015 年,香奈尔在罗马 Métiers d’Art 时装秀上展出了一系列带有费尔岛图案(Fair Isle)的毛衣,但被发现与苏格兰舍得兰群岛设计师 Mati Ventrillon 的作品过于相似,而且设计师本人也指出香奈尔的员工曾在她的店里购买过同款服装。
最终,在社交网络的压力下,香奈尔也不得不出面认错,表示会在作品上标注 Ventrillon 的名字并承认她的设计是这一系列毛衣的灵感来源。
抄袭原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而这事如果发生在大公司身上,后果只会更严重,脸上无光不说,网络时代的口诛笔伐更会让多年苦心塑造的品牌形象毁于一旦。
回顾这一系列事件,不难发现网络舆论的力量都在其中或多或少地发挥了作用。所以大公司们如果觉得创意匮乏,请不要舍不得花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句话在网络时代更是真理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