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产品而言,“格调”和“感性的细节”是比“好用”更深入的要素。他们意味着更高的完成度,能带给用户超越预期的快感。
《智能手机的最炫民族风?》对用户体验要素所作的阐述。
很久之前,有文章谈到 Palm 的禅性(Zen of Palm),那时我犹如醍醐灌顶一样理解了“足够好”,“好”及“优秀”之间的差别,我也瞬间了解到了“能用”和“好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
“能用”,是功能性的。而“好用”,却是人性化的。一个是工具理性,一个是人文感性。这个交叉路口,之前站着的是乔布斯——现在,人们把希望寄托在 Google,自从他们在 Google IO 2012 发布会上跳伞登场后,我们重燃了对 Google 创新的渴望。
本来,苹果最擅长这个。 iOS6 按钮的金属光泽会随着观看的角度变化。而 Google 用 Chrome 证明:一个技术男驱动的公司,内心也可以有纤细而敏锐的感受。
例证?
Nexus 7 得到了一致的赞誉,Google Glass 得到了一致的好评。最近,我已经把浏览器换为了 Chrome 了——而我是,还是一个正在期待 Retina 屏幕 Macbook Pro 到手的果粉。
奔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