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的 Android 战略是缜密构思的典范,适合作为商学院研究如何不露痕迹地进攻的经典案例。
昨天我们谈到,欧盟正在就 Android 系统的垄断问题指控 Google,在此之前,欧盟还就 Google 的搜索垄断问题提出过指控。
如果不站在欧盟的立场,以美国科技企业或者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大多都会认为欧盟的举动是一种“商业保护主义”,用来遏制美国科技企业在欧洲的大举进攻,扶持那些没有太多生机的欧洲互联网企业。比如美国的《纽约时报》就是持有这样一种观点的。
Google 的欧洲业务总裁 Matt Brittin 说:
“欧洲某些地方的…… 第一反应通常是保护过去不被未来碾压。”
但是我们不能听风是雨,以防报道出偏差,还是要负责任一点,兼听则明嘛。
英国《金融时报》的专栏作家约翰 • 加普或许更偏向于欧盟一点。他拿 Google 和之前被欧盟因垄断案罚了 20 亿欧元的微软做比较,相比之下,那时候的微软实在太耿直了,由于 Windows 的封闭,以及微软推广自己服务的简单直接,很容易就被守旧严苛的欧盟当成提款机来处罚。
所以 Google 是这么说的:其应用网络赋予了用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选择。该公司断然否认欧盟委员会的这种看法:Google 诱使客户使用其应用。该公司表示,来自 Facebook、亚马逊 (Amazon)、微软和 Expedia 等竞争对手的应用在 Android 系统上可轻易获取。三星手机预装了来自 Google 竞争对手的应用。此外,包括之前诺基亚和亚马逊在内的公司使用了不预装 Google 应用的 Android 版本。
以上句句属实,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反驳欧盟对 Google 的指控。但是约翰 • 加普却说:
“Google 的 Android 战略是缜密构思的典范,适合作为商学院研究如何不露痕迹地进攻的经典案例。”
他进一步解释说,Google 的一系列规则与协议的妙处在于,它们坚定地促使手机制造商及运营商选择他们的移动技术,同时丝毫没有采用强迫手段。手机制造商及运营商始终都可以自由选择,Android 手机用户也始终可以使用其他应用或更改设备默认设置,但他们有充分理由与 Google 保持一致。
Google 希望 Android 系统开放到足以得到广泛采用,但又封闭到足以为其在搜索、电子邮件及其他应用方面的投入带来回报。
简言之,Google 的精明在于:即使 Android 如此开放如此自由,但 Google 还有有能力将用户和厂商集中在自己的服务周围,并且,在这个时候,像是早前诺基亚和亚马逊这样的少数 Android “违章建筑”成了力证 Google 和 Android 不垄断的例子。
另外,虽然在市占率,系统和服务的捆绑上,Android 在欧洲的遭遇很像当年 Windows 的状况,不过现在有一点很大的不同,就是 Android 是免费开源的,Google 内置的大部分服务也是免费的,但是 Google 的钱却赚得不动声色:
欧盟多年的反垄断诉讼让微软焦头烂额,案件认定,微软滥用了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主导地位,向消费者强行推广其媒体播放器。此案于 2007 年了结,总罚款超过 20 亿欧元。但数字领域已发生变化。微软当年通过自己销售软件赚钱。Android 则是免费的。Google 现在正以复杂得多的方式利用这个平台盈利:收集用户数据以更精准地向他们投放广告,用不同的应用向用户销售其服务。
即便 Android 的市场份额已经有 8 成左右了,Google 却绝口不提 Android 给 Google 带来了多少利润,这就是所谓的“闷声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