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披上新经济和互联网 + 的华丽外衣,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产生不公平竞争。
随着北上广深等城市给网约车下达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之类的细则规定,关于什么人什么车该开网约车的讨论再一次展开,基本的舆论趋势是,大家认为类似于“京人京车、大排量长轴距”的规定太严苛了,地方是要一棍子把滴滴打死,也是对共享经济这种新商业模式投了反对票。
与此同时,关于滴滴这家国内正当红的创业公司的讨论也再一次开始:滴滴究竟怎样的一家企业?
在滴滴的官网上,他们是这样描述自己的:
“滴滴出行是全球领先的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台.....2015 年,滴滴平台共完成 14.3 亿个订单;成为全球仅次于淘宝的第二大在线交易平台。公司致力于以共享经济实践响应中国互联网创新战略,与不同社群及行业伙伴协作互补,运用大数据驱动的深度学习技术, 解决中国的出行和环保挑战; 提升用户体验,创造社会价值,建设高效、可持续的移动出行新生态。 ”
其中的关键词包括: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共享经济、大数据、深度学习。
每一个都是创业公司商业计划书上的高频词汇,其中我们最熟悉的还是这个“共享经济”,毕竟在国外,这个名词孕育出了 Uber 和 Airbnb 两个超级独角兽企业。
然而,有调查发现,专业的房子短期出租者占有 Airbnb 公司 75% 的利润来源, 这些专业出租者买了大量房子通过 Airbnb 出租,而没有和租户住在一起。所以不是像广告宣称的那样有任何社交。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了滴滴身上,比如虽然说的是“共享经济”,但是大部分跑滴滴的,不管是出租车,还是滴滴快车专车,以全职居多,和共享经济的关联并不大,滴滴顺风车更像共享经济,只是这块并不是滴滴的主营业务。
一个形象的说法是,滴滴是一种新型的“出租车公司”,虽然滴滴是个轻资产的互联网公司,与司机也没有雇佣关系。
目前拿到阿里、腾讯、百度和苹果投资的滴滴估值已经超过了中国中铁,接近中国中车,已经有不少人认为,共享经济出现了泡沫,也得到了不少的舆论豁免权。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蔡凯龙在其撰写的《共享经济光环褪去,独角兽疲态尽显》一文中说:
“共享经济披上新经济和互联网 + 的华丽外衣,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产生不公平竞争。”
可惜的是,一方面是原来的共享经济创业企业经过一轮轮地厮杀,最终离共享经济更远,离“领域垄断”更近,一方面是地方对新事物要么是反应迟缓,要么是反应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