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公司在 2012 财年总计缴纳 60 亿美元税金
这一数额约占美国企业缴税总额的 2.5%。苹果在上世纪 80 年代率先建立了一套办法,将利润通过设在爱尔兰、荷兰与加勒比的子公司转移出国。
苹果的这种做法受到一些美国本土人士的指责,参议员卡尔·列文指出这将给政府预算带来损失,终究会影响到所有美国人。
但苹果在声明中表示自己 “即便不是最大的,也在美国纳税大户企业中排名靠前”,同时强调 “公司所有的商业行为均依照最高道德标准进行,并且符合法律规范与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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