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 360 被判不正当竞争,需公开道歉并赔偿腾讯 500 万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奇虎 360 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向腾讯赔偿 500 万元,并要连续 15 天在其网站首页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网站和报刊的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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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奇虎 360 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向腾讯赔偿 500 万元,并要连续 15 天在其网站首页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网站和报刊的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