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阿里巴巴集团 CEO 陆兆禧今天表示公司已放弃赴港上市:
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 IPO 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此前阿里巴巴一直希望能在香港上市,不过有消息称该公司的 “合伙人制度” 直接触及了香港证监会的 “底线”。根据惯例,香港证监会通常会拒绝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上市要求。
双轨制股东投票机制允许上市公司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拥有不同投票权的股票,这就赋予公司创始人和管理层对公司更大的控制权。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今天针对此前的市场纷扰做出了回应:
阿里一直欢迎讨论 “合伙人制度” 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 AB 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 “同股同权” 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 “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放弃赴港上市)。
阿里方面提出,其希望以创新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公司治理—-“合伙人制度”,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不过也有人认为,“合伙人制度” 违反了股东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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